职工住房教职工:
现就职工住房楼牌变化及天然气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永川区公安局茶山竹海派出所要求,学校职工住房门牌需按规范要求确定,校区内职工住房需重新编号,变更后的楼栋、单元门牌见下表,请各位业主对照查看。
二、已办理了房屋使用权证的教职工请携带原使用权证和申购协议到明德楼111办公室重新办理房屋使用权证,并退还原使用权证。
三、教职工住房天然气首通手续学校物业公司已对接办理完成,后续办理天然气开通由职工个人前往办理。
1.开通前需确保天然气表后管道安装已规范完成,热水器和灶具已安装及通电,并记录好灶具和热水器的品牌等信息(申请通气时需要填写相关信息);
2.携带房屋使用权证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到二号站重庆燃气办事大厅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需复印更换后的房屋使用权证封面、第一页、第二页和业主签字页)。
四、根据《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教职工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住房职工每年须按时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交纳时间从2020年9月11日起计算,交纳标准请查看管理办法。物业公司应及时将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交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特此通知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1日